為台灣的民主留一線希望,法務部長邱太三必須立刻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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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對比中國,我們最重要的不同就是民主自由法治,當我們面對政治效率無能,面堆低薪不起經濟、面對外國的斷交,我們還是可以挺起腰桿自豪大聲的說,我們是世界上最民主自由與法治的國家,我們經濟也許不是是小龍之首,但是我們絕對是民主自由與法治之首,但是,今天,法務部長邱太三讓我們再也無法說出這句話了,當邱太三力挺檢調對王炳忠用「證人」搜索,縱容檢察官開拘票搜索票,傳喚「證人」,這真是太可恥了,我甚至不願稱他是“我們的法務部長”,其政客行為,應道歉並立刻下台!
事實是:檢方傳喚王炳忠當「證人」,要其早上 8:30 報到,但是卻在早上 6:00 就到門口,出示拘票搜索票「強行搜索拘提」,任何一個民主自由法治的國家,都是「證人」傳喚不到後,才依案情需要,還要案情重大,才可以「強制拘提」,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民主自由法治底線,簡單的用白話文來說,昨天法務部的做法就是,「直接抓人,不用理由」,這樣的行為,身為法務部長竟然支持!綠色議員,竟然說風涼話,這絕對是不民主法治做法,這絕對是極權國家的行為,檢察官會做錯事,但我們的法務部長竟然支持,議員竟然不保障平民百姓,為了黨派利益也支持,如果法務部長邱太三不立刻下台,我們就再也沒有資格說我們是自由法治的國家了!
任合一個民主自由法治的國家,對「強制拘提」都是非常的小心使用,我們常在電影中看到,美日歐等國家,為了證明嫌疑犯犯行事證,費盡千辛萬苦,直到確實找到犯案事證,才可能由檢察官那拿到拘票抓人,但,可悲的是,昨天我們看到的是,四名,非公職的反對黨年輕人,被以無犯案事證「強制拘提」,長時間訊問至半夜,才被「請回」,這如果不違法,那我們跟大陸有什麼不同?這不是押人取供,那是什麼?如果今天連有點公眾知名度的反對黨都可以被押人取供,那你我這種平民百姓,隨時都可能被抓去當「證人」,就更不稀奇了!這真是太極權像北韓一樣的恐怖了!
法務部長,是行政體系中的法務的最後防線,他是政治任命,就是要維持民主自由法治,防止公務員違法與濫權是他的最重要工作,但邱太三竟力挺檢調對王炳忠等四人的搜索作為,視人民於無物,不管今天是王炳忠或是任何人,無直接犯行事證,無立即公眾危險,就不能強制拘提,這就是民主自由法治的底線,這是我們對法務部長管理其檢調部門的最底限要求,邱太三明顯不適合任此官職,民進黨政府應立即將其撤換,並道歉!
再則,身為法務部長,竟說:王炳忠昨天面對台北地檢署搜索時,開直播作法「已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是違法,那既然違法,為何不見偵辦?為何不以「犯人」傳喚王炳忠,什麼時候法務部長也可以知道與認定有人犯法而不法辦的?請問他也有議會議員的發言免責權了嗎?
當政府驕傲於違法行為時,當政黨悄悄的偷渡獨裁法案時,當只有支持執政者才是對的時,就是極權在敲門,當人民沈默以對時,極權就會悄悄的進門,然後,人民就只能更恐懼於說出真話,更加的沈默,民主自由與法治也就離開了,台灣花了六十年,天時地利人和下,才有今天的民主自由與法治,國民黨強兵高位,卻也保不了,不用兩年就丟了大陸!希特勒是民主高票選上的,但也只要幾年就獨裁成功了。
獨裁來的真的很快!
還記得去年三月,行政院長張善政,為了憲兵遭民眾指控,違法搜索或騙取其網拍購得的可疑機密文件,行政院長張善政道歉,還批軍方決策不妥,並將主管應調離現職,那時,官還知道,維持民主自由法治,防止公務員違法、濫權是他的最重要工作。 一年半後的今天,法務部長力挺檢調對百姓用「證人」強制拘提搜索,這不是綠色恐怖,那是什麼?這不是反民主自由法治,那是什麼!
綠色恐怖,奸狡政客,當我們今天選擇沈默,明天,就是我們被證人拘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