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假消息,有收費之訊息必需清楚標示,否則應以刑法詐欺罪論

青天劍
Join to follow...
Follow/Unfollow Writer: 青天劍
By following, you’ll receive notifications when this author publishes new articles.
Don't wait! Sign up to follow this writer.
WriterShelf is a privacy-oriented writing platform. Unleash the power of your voice. It's free!
Sign up. Join WriterShelf now! Already a member. Login to WriterShelf.
期待天天是青天
721   0  
·
2020/01/06
·
7 mins read


寫在 2020 台灣總統選舉前,台灣再幾天就要就要選總統了,吵吵鬧鬧的選舉,很快就會有結果了,選在選前寫下我對台灣的期待,未來總是不可知,這世上總有太多的變數,但是,有期待總是好的。

大約十年前,我有一次在北京出差,旁邊剛好坐著一位大陸同事,我們分屬不同的部門,算萍水相逢,談不上交情,但是他卻很問了我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為什麼台灣的歌星演員能在大陸那麼成功啊?」 我很直覺的回說:「自由吧,創意不受限,才能發揮吧。」他默然,淡淡的自言自語:「自由真的有那麼重要?」,我沒有接話,他還不懂自由的重要。

大陸最近打貪打的很火紅,每次新聞都很有趣,有被抓的大官家裡可以藏幾十億的現金;還可以一棟樓養幾十個情婦;更有法官可以貪幾百億的家產。 大陸公民可能覺得大陸政府有努力打貪很棒,但是在台灣,每隔幾年的民主選舉,不只是官員的財產要被檢視,連所有的施政、用人都會被找出來放在放大鏡下檢視,能做到這樣,正是因爲台灣公民都有言論自由與人權的保障,這些建築了民主的基石。

在台灣,沒有人喜歡政治與選舉的吵吵鬧鬧,但是,我們誓死保護這個吵吵鬧鬧的自由,自由、民主與人權,我認為,毫無疑問的是台灣最大的共識,也是我們的驕傲。

自由、民主與人權每個一段時間,總是要被挑戰,貪官與獨裁者總是想盡無數的辦法,想要讓公民慢慢的放棄一些些的自由與人權,而部分公民也被誤導下,認為會「被保護」而同意,自由與人權正在慢慢的消失中,我並不危言,一些老掉牙的例子,如:佈滿全台的監視器,年輕人喜愛的電子支付,是的,當有車禍、遭小偷時,有監視器真好,如果還有聰明的人臉與車牌辨識,那更是方便快速。  買東西拿個手機一刷,快速又便利,還有很多回饋,不用是笨蛋,但是別忘了,這些「新科技」正讓你的隱私消失,而隱私正是自由的基石,只是趨勢不可擋,聰明的監視器與電子支付一定會發生,我們急需要一個抵制濫用的機制,想想,萬一這些「新科技」被獨裁者所掌控,人民的行動與行為將全面被監視,人身安全馬上受威脅。

但是我認為更急著要解決的是網路上的造假與攻擊,在網路上製造假訊息,目前真是太簡單又犯罪成本低廉了,而且,這已經是個大賺錢的行業,以前這行業還只用在商品的「口碑行銷」中,網路行銷公司都只在網路上製造假的消費訊息,目的就是推廣業主的產品,不會攻擊對手,但是,慢慢的口碑行銷已經完全的跨越行銷的基本倫理與界線了,行銷公司開始攻擊業主的競爭對手,而且不再只限於商品推廣,這些造假的網路訊息已經被政客大量的濫用,這些網路謠言是誣蔑競爭對手的利器,網路行銷公司聯合媒體已經形成一個共犯結構,先製造假訊息、再配上強力的媒體報導,就算被抓到也不過就是社會秩序保護法的罰款,如果任何一個政客不加入這個圈圈,那真不夠格被叫「政客」了。

其實,要解決網路假訊息的方法非常簡單,也就是在歐美網路界上存在已久的作者「利益告知」,只是目前世界上都還沒有立法,我認為有立即立法的必要,也可領先國際,作為台灣之光,簡單的說,就是立法要求任何「有收費」的網路訊息必須清楚標注,不然只要被舉報,就以刑法詐欺罪送辦,事實上,有收費或是對價關係而寫的訊息卻故意裝作沒有,本身就是明確的詐欺行為無誤,目前,作者「利益告知」在歐美的大媒體上,早就行之有年,也是這些媒體被尊重的重要原因,他們只要是有收費的報導,一定會清楚的加註類似「這是廣告」的清楚標示,而且現在還有很多的媒體是拒絕收費報導的,這些清流,更是應該被尊重。 個人寫作、不管是部落格、網紅、還是論壇中的發言,其實都是自媒體,也是媒體的一部份,自然也應該如媒體般自我要求與管控,要作者「利益告知」,不然,只管大媒體放任自媒體也是一種霸凌,不公平。

立法要求「利益告知」絕不會對言論自由有所妨害,只要寫作的人沒有收取任何的對價,當然就是自由言論的保護對象,就算被檢舉也不構成犯罪,言論自由可以充分的被保護。  相對於收費的訊息,讀者更有知道這是收錢而寫的權利,不然讀者一不小心誤信,很可能花錢買了一台爛車,或是買了一個爛股票,甚至投票給了一個政客,更可惡的是,一個好的廠商可能就會被假訊息害到倒閉,我們絕不能任由有錢而無良的廠商與政客運用惡質的廣告公司散佈假訊息,之前已經有了一個三爽事件,後有一個外交官之死,試問,有人被處罰嗎?又罰了多少?中間不為人知者,更不知幾許。

立法要求任何「有收費」的網路訊息必須清楚標注,能立即提高散佈假訊息者的犯罪成本,可以大量減少假訊息的數量,這麼簡單的做法,為什麼沒有人提呢?原因很簡單,媒體、論壇、廣告公司、與廠商及政客之間的完美共犯結構,要流量的媒體與論壇喜愛謠言,廣告公司很會製造謠言,廠商及政客付錢給廣告公司作假,大家都是罪犯,誰出賣誰就大家一起死,而政客手上又握有一堆的公部門廣宣預算,以目前媒體的營收,要媒體不被錢收買,那是笑話。

我真的期待,這場選舉後,能立刻立法要求作者「利益告知」,台灣已經當了很久的詐騙王國了,我們不需要當另一個「假消息」王國,這個法,可以保障我們最重要的言論自由,沒有言論自由,一切的民主與人權都將灰飛煙滅,這個法,可以讓造假者付出更高的犯罪成本,也可以掃出主謀,會是台灣做為世界之光的機會。 再來,就是商討立法「隱私」保護了,不過,利益告知法是第一優先。

施明德先生,這位永遠的浪漫隨性人,前幾天呼籲台灣人民走出悲傷,負起民主的責任,「你不是黨員,卻把自己習慣性定位為『藍色』或『綠色』;而不敢、不會、不要做自己,就是票奴,就依然是自願為奴的人」。 這句話很得我心,台灣是早該走出藍綠之爭了,事實上,二十幾歲的年輕人,早就分不出「外省人、本省人」了,我們要邁步向前,拒絕標籤、就事論事,為一不能變的是保護台灣之根本:自由、民主、人權。 而防治假消息與隱私保護正是保護自由、民主與人權的重中之重。

 


WriterShelf™ is a unique multiple pen name blogging and forum platform. Protect relationships and your privacy. Take your writing in new directions. ** Join WriterShelf**
WriterShelf™ is an open writing platform. The views, information and opinions in this article are those of the author.


Article info

Categories:
Tags:
Date:
Published: 2020/01/06 - Updated: 2020/01/24
Total: 2082 words


Share this article:



Join the discussion now!
Don't wait! Sign up to join the discussion.
WriterShelf is a privacy-oriented writing platform. Unleash the power of your voice. It's free!
Sign up. Join WriterShelf now! Already a member. Login to WriterShelf.